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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口药品注册证启用

1998-11-16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启用新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注册专用章。新启用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核发的批准国外生产的药品在中国注册,允许进口中国和销售使用的法定文件。除临床急需及其它特殊用途的药品须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特许批准进口外,未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的药品一律不得进口和销售。摘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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